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
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4―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已由 汝州市发改委(汝发改【 2013 】251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采用BT投资建设模式。招标人为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2.2建设地点:汝州市产业集聚区
2.3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2万吨的污水处理工程。
2.4招标范围
第3标段招标范围: 自控仪表设备 。
招标范围不限于以上设备(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付款方式: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剩余60%的设备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回购期,设备回购期三年,回购金额第一年为合同总价的24%,第二年为合同总价的12%,第三年为合同总价的19%,每年一次(每次间隔十二个月)平均支付,质量保修金5%(发包人不承担利息)待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3标段:
(1) 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或授权的经销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7日至2014年6月1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汝州市望嵩中路 236 号东二楼 报名,报名合格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
4.2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即开标地点):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范先生
联系电话:15906152121、15961599696
邮箱:4207704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236号
联系人:王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3320091
邮箱:rzc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