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GSL-20140529020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沙顺昌路沥青路面加铺(新盈路至新佑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大良)[2013]16号、顺规资(大良)[20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699(万元),工期:60日历天(天)。
五沙顺昌路沥青路面加铺(新盈路至新佑路段提升改造)工程,位于五沙工业园西部,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与东新高速平行,设计起点位于新佑路西侧(桩号SK0+600),设计终点位于与新盈路交叉口北侧(SK1+588.979),全长约为988.98m(不含新佑路、8m 规划路交叉口)。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道路工程:对现状5cm厚面层沥青混凝土、上基层约20cm水泥稳定层、侧石、平石进行铲除。新建改性沥青罩面面积约14900m2,终点处新建路面位置为河涌,涌底换填80cm河砂后再采用抛石挤淤处理,抛石深度不小于80cm。(2)排水工程:本工程道路范围内相关雨、污水检查井以及雨水口随道路工程改造进行相对应的提升改造,并更换成新的井盖以及雨水口箅子。若出现破裂、坍塌、严重变形等情况的更换雨、污水管,排水管最大管径为DN1800mm。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指已办理年检,或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办理年度报告公示(或备案)的营业执照;
(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2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6 月 03 日 至 2014 年 06 月 0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6 月 03 日 至 2014 年 06 月 0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06 月 23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3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其他10.1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2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资管办备案后,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3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
(2)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3)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5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法定代表人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员或法定代表人签到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法定代表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0757-22316050
传 真:0757-22212101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玉珍
电 话:0757-22209039
传 真:0757-2220906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5号三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5月30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