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青岛路(珠海路-大连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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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6-04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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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青岛路(珠海路 -大连路)市政工程

招标公告
一、宜昌市青岛路(珠海路 -大连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宜开经【 2012】 55号文批准建设,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概况:青岛路(珠海路 -大连路)段位于宜昌高新区,起于珠海路,止于大连路,全长 603.53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40km/h,规划红线宽 25米,道路车行道宽 15米。
2、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雨水、污水)、管线综合工程等。
3、工程地点:宜昌高新区。
4、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5、总工期: 180日历天(其中桩号 K0+400至 K0+603.535段工期为 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 ,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应提供《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一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⑵ 2011年 1月 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管理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补充考核内容);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
8、 2011年 1月 1日 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以供核查。)
9、投标人必须具备 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 ---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 )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4年 5月 22日至 2014年 6月 1日 9: 30时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 6月 18日 9:30时。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 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 707室,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年 5月 2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年 5月22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 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 55号
联系人:佟帅
电 话: 0717-66237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 9号
联系 人:胡廷勇
电 话:0717-6919577
2014年5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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