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洪河大道东延道路建设项目 招 商 公 告 项目编号:XCJS2014-028
为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打造城区交通环线,经新蔡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洪河大道东延道路工程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新蔡县洪河大道东延道路建设项目
2. 项目地址: 西起振兴路(G106),东接东环路
3. 项目内容 :新蔡县洪河大道东延道路建设工程,西起振兴路(G106),东接东环路,路线全长2423.126米,财政评审工程总造价348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
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 建设期限 :10个月。
二、投资人基本条件
投资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三、项目资金的支付
投资人的投资原则上由招商人分三期偿还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后第十二个月再付结算造价的30%,竣工验收后第二十四个月按结算造价全额付清。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更为优惠的偿还支付方式,该优惠将作为确定投资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注意事项
1. 领取招商文件时间 :
2. 领取招商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15836779130
3. 招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 领取招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注册建造师2011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投资3000万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证明;
(8)参选保证金交纳证明(以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据为准);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
5. 参选保证金:
5.1 投资申请人领取招商文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参选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到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华梅15890718798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新蔡县 洪河大道东延道路建设项目 参选保证金)
5.2 中选投资人的参选保证金中选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开工后,逐批次退换;未中选投资申请人的参选保证金在确定中选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3 中选投资人必须在中选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者,招商人将没收投资人履约保证金,将工程另行发包。
五、联系方式 :
招 商 人:新蔡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30309
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