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引滦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委引滦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已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14]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承担着向天津市、唐山市和滦下灌区供水任务,2006年即被列为水利部核准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污染物入河总量逐年增加,水库水质总体呈下降趋势。引滦局管理区由于历史原因,建于潘家口大坝附件,地理位置偏僻、社会管理落后,由于缺乏污水处理设施,办公及生活区产生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潘家口水库下池库区,已成为地下水体有机物和NH3—N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污染物排入潘家口水库下池库区,消除下池库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对库区水质的污染影响,改善库区水质,实施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引滦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引滦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YLJWSCLSG/HT-2014-01,主要内容包括污水收集系统、生化预处理系统、垂直流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排水系统、预处理保温房、设备房及配套道路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试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资质相应的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5月30日~2014年6月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9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6月6日9时在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河北省迁西县桃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水信息网(www.hwcc.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迁西县桃园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高永亮
电 话:022-23266688转8149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