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专职安全员一名;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当具备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注: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获奖项目经理须提供宁波市内在建工程名称、等级证明和获奖文件);
4、泥浆须通过宁波大市范围内合法码头海运处理,投标人须提供该场地同意倾倒的证明材料;
5、承接泥浆、余土运输工程的企业必须具有宁波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若投标人无此资格,须将此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4.资格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