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争光渠北段清淤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天津市静海县争光渠北段清淤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经静海县水务局、静海县财政局联合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静海县水务局自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争光渠为静海县境内的二级河道,争光渠北段南起静海县城区,北至独流减河,长度约12.0km,河道两侧村庄及房屋密集,现状底宽3~6m,河道两侧边坡1:2。
河道至今多年未清淤,目前渠道淤积严重,最大淤积深度达3.0m左右,造成渠道输水不畅,过流能力严重不足。此外沿河村庄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河槽受到严重污染,沿岸居民的健康生活和工作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对当地形象及水生态环境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静海县争光渠北段清淤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天津市静海县争光渠北段清淤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JHXZGQBDQYJL/HT-2014-01,主要内容包括对争光渠北段清淤治理工程的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09~2013)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4538929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5月29日~2014年6月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4年6月6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东兴北道1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18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东兴北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4年5月22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24538762 、 23333697 、 5837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