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检验科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 ),公示期间为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1401D35N094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1项 人民币130万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0301(污水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出具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 投标人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投标人必须具有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5月14日至 2014年6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出具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附参考模版 )。
4、投标人出具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00秒(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00秒
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家荣、田麟、张倩茹 采购人联系人:陈工
电话:(8620) 87768198-186/849//739 电话:(8620) 34858221
传真:(8620) 87768283 / 87616260 传真:(8620) 34858221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7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