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市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本工程已由肇高发改[201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或银行贷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肇庆高新区凤岗工业园,科技大街以南,达利路以西,第一阶段处理规模2.5×10 4 m 3 /d, 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首期第一阶段的厂区市政项目;污水处理厂内配套环保设施及污水处理厂监控智能化等工程;标准工期365日历天,招标工期365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 投标单位要求
具有(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省外一级)(临时证提供延续注册申请证明);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1)(2)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建造师携身份证于2014年5月14日10时00分 到项目 现场熟悉情况,签订现场勘察证明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投标员)到交易中心报名。
四、 报名要求事项及资料
(1)独立法人单位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主体方提交资料:投标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投标员二代身份证,企业及投标员IC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现场勘察证明;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证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2010~2012年经审计财务报表;(2)联合体投标非主体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IC卡;(3)2011年至今无发生任何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被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以上报名资料一正二副本,编制封面、目录及打印页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退回。
五、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重新招标;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而小于等于9家时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条件并能递交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单位数量大于9家时按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六、 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6日9:30~11:00,15:00~16:30;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5月16日至22日9:30~11:00,15:0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 联系方式
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赵先生 0758-2559830
肇庆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梁先生 0758-3648787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小姐 0758-2728889
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肇庆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