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稻城河至城东污水管网项目(一期)施工招标(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稻城县稻城河至城东污水管网项目(一期)施工招标(第二次) 已由 甘孜州水务局 以 甘水发【 2013 】 10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稻城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集中支持污水管网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集中支持污水管网专项资金 90% ,县财政配套 10% ,招标人为 稻城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州水务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水发【 2013 】 10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1230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稻城县县城 。
2.2 建设规模:县城稻城河至城东污水管道 6.21 公里,管道清淤 3.27 公里,管道改造 0.68 公里。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4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管材制造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 2010 年 ~2012 年)牵头单位已承建并完成 1 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牵头单位应为建设行政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生产制造能力的独立法人厂家为成员单位只能与一家单位联合,联合体单位仅限两家须提供相应资料。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 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4 年 5 月
19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028-85569858 )。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6 月 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甘孜州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大厦 4 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稻城县水务局
地 址: 稻城县金珠镇亚丁路二段 10 号
邮 编: 627750
联 系 人: 荣先生
电 话: 0836-5727723
传 真: 0836-572882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上 378 号 7 楼 2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86385412
传 真: 028-8638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