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临汾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临汾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由临汾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承担。现予公示并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临汾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临汾市城区外环路东北,占地1000亩,日处理城市垃圾600吨,有两条日处理300吨的前分选生产线,一条日产100吨的有机复混肥生产线,一条日焚烧150吨的焚烧处理线等,该公司是临汾市区唯一被省住建厅等级评定为二级无害化处理厂。符合采购需求。
二、项目编号 : LFTLZH【2014】- 023
三、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1、报价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报价,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 : 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的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
四、 单一来源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 购买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
1、发售时间 : 2014年5月8日-2014年5月14日
08 : 30-11 : 30,15 : 00-17 : 30(公休日除外)
2、地 点 :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地 址 : 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4、招标文件售价 : ¥200元 报价文件售后不退
七 、报价时间 :
时间 : 201 4 年5月16日9 : 30时(北京时间)
地 点 : 临汾市 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临汾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 : 临汾市 解放路14号
联 系 人 : 范女士
电 话 : 0357-2036389
招标代理机构 :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 系 人 : 侯女士
电 话 : 15713579333
传 真 : 0357-2591161
邮 编 : 041000
E--mail : 413824378@qq.com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方式)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临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临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 : 0357-2091670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〇 一四年五 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