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澧东乡团结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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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5-0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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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受澧县澧东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澧县澧东乡团结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澧县澧东乡团结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1.2. 招标编号: LX2014-016
1.1.3.建设地点: 本项目 位于 澧县澧东乡团结村。
1.1.4.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 澧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1.5. 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1.1.6.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 自筹。
1.1.7.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1.1.8.保修要求: 保修三年且符合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1.9.质量要求:合格。
1.1.10.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1.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1.3招标范围
澧县澧东乡团结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包括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染治理 和 其它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
(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 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8)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
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3)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保证金
3 . 1 投标保证金数额 为: 人民币 贰万元整 (¥ 2 万元) 。
3 .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3缴纳时间开标时间前一天16:00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各投标人在转账后须凭银行转账单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后 ,视为已缴纳。
4 、 评标办法 及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 4 年 5 月 5 日至201 4 年 5 月 9 日 ( 每日8 :3 0时至1 1:3 0时,1 4:3 0时至1 7:0 0时(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 日 除外 ) )。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持本单位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至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号楼2楼)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逾期不予办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6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28日 9: 3 0 整(北京时间);
6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号楼2楼) 二 开标室,
6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
7.1投 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7.2 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 将在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通知到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

  《 澧县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网》 http://ggzy.lx-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澧县澧东乡人民政府
地 址:澧县澧东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所长
电 话:13875168680
招标代理: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澧县金源世家2栋3单元305
联系人: 易云
电 话:15080630108 传 真: 073 6 - 322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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