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勒泰市南部片区排水工程已由新发改项目【2013】9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南部片区排水工程
2.2 建设地址:阿勒泰市南部片区。
2.3 工程总投资额:1495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为2300万元)
2.4 建筑内容:第一标段:污水提升泵站土建。第二标段:水泵。
第三标段:电气自控设备。第四标段:非标设备(除臭系统、实验室
及井下特种作业设备、原隔油沉砂池改造采购设备、车辆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0万(含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商或注册资金在300万(含300万)元以上的代理商(生产厂商出具的全国总代理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具有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在中国内地必须具有至少3个成功运行2年以上市政二级污水处理工程的应用业绩。
第三标段: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电力设施安装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疆内类似业绩三个(自控设备必须具有自控设备厂家或制造商的授权许可)。
第四标段:应具备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备生产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制造商必须为国内合格制造商,制造商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所提供设备制造经验;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在疆内有三个以上类似业绩。
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设备标段除外)。
7.投标报名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5月5日至 2014年5月9日,
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八楼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文件。
7.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满足相应标段要求的资质证书,及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八楼
联 系 人: 张立
电 话: 1899979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