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城郊街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麻一村隔湖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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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05-0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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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化市城郊街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麻一村隔湖社)

招标公告

根据 从发改投 [2011]711 号、穗财农 [2012]30 号、穗水排水 [2013]16 号文 批准, 本工程具

有资金证明和施工图审查证明, 从化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对 从化市城郊街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麻

一村隔湖社) 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从化市城郊街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麻一村隔湖社)

二、招标单位: 从化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20- 8791001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 020-34399880

招标监督机构: 从化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 020-879765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从化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 020-87922314 地址: 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 99 号

三、建设地点: 从化市城郊街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  标段划分: 本工程只分一标段。

2  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位于从化市城郊街麻一村隔湖社,新建格栅池、沉砂池、水解厌氧池和人工湿地以及铺设污水管道 2000 米 。工期: 90 日历天。

五、预计发包价: 1070793.03 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 2014 年 月 30 日至 2014 年 5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月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4 年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09 : 00 – 11 : 30 ,下午: 14 : 30 – 16 : 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

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市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 53 号 5 幢 9 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 9 楼)。

十、报名须知

10.1 、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10.2 、投标报名费为 100 元,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10.3 、投标人报名时须自行准备密封袋,待资审文件核对无误后由投标人自行密封交予招标招标代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1.1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十二、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 受托人必须为本程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其他受托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到交易中心报名。

12.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  年龄不满 60 周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12.5 、财务状况良好(即没有资不抵债,且 2011 年及 2012 年度均盈利),提供企业 2011 年至 2012 年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

12.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2.7 、投标人提交由从化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 1 )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2 )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2 年内有无行贿记录。(具体接受查询部门:从化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电 020-87915820/020-87915612 ;联系地址: 从化市城郊街河滨北路 626 号 。)

12.8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从化市有 10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以及场地;所委派的组织架构必须满足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资料员各一名以上。组织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报名截止前近六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保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并持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2.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三 、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投标人上述准备原件已备核查。

注: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四、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4 、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4 、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 5 家时,则全部候选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14 、 3 、资格预审结果将于公布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投标邀请书为准。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工程报名、招标会、开标会、摇珠会(若有),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七、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八、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从化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电话: 020-87976532  地址: 从化市江埔街河东北路 18 号。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从化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附件一:

工程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 从化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 O 一四年四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 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 [2010]69 号)、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 [2005]16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3.1 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览表 》, 份数见招标公告。

1.3.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4.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 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 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 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中 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4.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4.7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 和公示

1.5.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 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 总则

2.1.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 书面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 其他 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 《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 , 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 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 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 评审工作机构

2.2.1 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 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 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 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 书面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 书面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 书面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 检查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 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 书面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 《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中须提交的 书面 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 检查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 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 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 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 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 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 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 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 15 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 5 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5 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附件二: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 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附件二)

原 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备查

4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证授权委托书

原件备查

5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年检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 B 类)、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企业 2011 年至 2012 年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 件

10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从化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原 件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四内容的承诺书

原 件

12

投标人按附件五承诺的主要人员、办公场所

情况表

原件

13

所委派的组织架构必须满足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资料员各一名以上。组织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报名截止前近六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保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并持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原件备查

                 

注: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

、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 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 、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 12 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 、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 、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 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8  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不需要原件备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从化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

附件四:

投标人业绩详细情况表

 标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

投标人业绩详细情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规模

3

工程详细地址

4

建设单位名称

5

建设单位联系人

6

建设单位联系人手机及办公电话(两者都须注明)

7

建设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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