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黎升村、仓山区城门镇三环二期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规模为 1# 泵站为城市污水提升泵站,日提升能力近期6万吨,远期13.5万吨一座, DN1600 钢筋混凝土顶管45米,DN1800钢筋混凝土顶管59米,投资 25338077 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1#泵站接线工程、一号泵站出水压力管修复工程、三环二期至进厂总管3#-4#井、1#泵站及管理房等 , 具体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至 2014 年 5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无须缴纳下载费用,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
4.3. 本 项目所有招标资料均采用规定电子格式下载,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若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公司在三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4年5月27日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照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试行="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规定,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若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更新至新版本v3.5.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www.fzztb.com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 ,邮编: 350014 ;
联系电话: 0591-87886171 ;传真: 0591-83830880 ;联系人: 张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2室 ,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87525350 ;传真: 0591-87525261 ;联系人: 侍 平、张孔龙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08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 园路69号福 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