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阳污水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函[2014]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姚村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32万m3/d,其中A/A/0工艺建设规模为20万m3/d,MBR工艺建设规模为12万m3/d。工程投资额约12亿元。
2.2招标范围: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绿化、培训、验收、试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及污水处理厂运营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市政行业(排水)设计甲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中设计单位在过去五年中,具有独立承担、完整完成一个20万立方米/日以上(含20万立方米/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在过去五年中,具有独立承担、完整完成一个15万立方米/日以上(含15万立方米/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业绩,运营单位在过去五年中,具有一个10万立方米/日以上(含1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运营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设计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运营单位。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4.2报名时需联合体各成员携带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7)项目设计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8)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9)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太原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03510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高女士崔女士
电话:0351-2551581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系人:王伟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