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泌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工程造价已经财政评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政府采购,本次采购实行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包括现场考察)结束后,招标人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欢迎潜在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预审报名。
2、项目名称及编号:
泌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泌政采【 2014】 024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泌阳县产业园西。(花园路西段南侧)
(2)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设一个标段为泌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
(4)工程概况:整个工程占地 88亩,日处理生活污水 3万吨,采用卡鲁塞尔新型氧化沟工艺及厂区工艺管道配套安装工程。
(5)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200万元人民币。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申请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
4.3.申请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4.申请人需通过 ISO9000或以上质量体系认证,申请人所购主要设备至少有三项设备具有市级及以上环保产业生产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近两年无主管部门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
4.5.本次资格预审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若注册所在地不能出具,由泌阳县检察院出具)。对于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评审。
4.6.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污水处理厂项目)不少于两项,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原件为准。
4.7.申请人所购设备,必须有厂家授权书及厂家盖章彩色样本原件。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 4.2---4.7项资格审查日资格审查时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6.1.请申请人于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纳现金)
6.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要提交资格预审函,资格预审函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拟派注册建造师名称、污水厂工程业绩复印件( 2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应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王全生 联系电话: 13673968158
采购中心联系人:熊焰 联系电话: 0396-7916526
10、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