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六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十三、十四标段二 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CEITCL- HA-CZGC-1403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卢氏县五里川镇、朱阳关镇、汤河乡、瓦窑沟乡、狮子坪乡、双槐树乡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经 三发改投资【2014】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卢氏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五里川镇、朱阳关镇、汤河乡、瓦窑沟乡、狮子坪乡、双槐树乡污水处理厂工程十三、十四标段
2、建设地点:卢氏县五里川镇、朱阳关镇、汤河乡、瓦窑沟乡、狮子坪乡、双槐树乡
3、建设规模:五里川镇 2000吨/日、朱阳关镇1000吨/日、 汤河乡1600吨/日、瓦窑沟乡800吨/日、狮子坪乡800吨/日、双槐树乡800吨/日
4、标段划分:
十三标段:五里川镇、瓦窑沟乡、双槐树乡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详见设备清单)投资概算约 351.90万元;
十四标段:狮子坪乡、汤河乡、朱阳关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详见设备清单)投资概算约339.60万元;
5、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污水处理厂设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三、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资质: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设备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出示内容要求的各项资原件,留复印件:
1、通过审查的资格审查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企业提供2011年以来两份类似本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提供近三年(2011-201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报名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索取资格审查表和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报名(报名时有特殊情况,所有时间向后顺延或以通知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三门峡市大岭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招生办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 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到代管单位的专用帐户;于2014年5月7日下午16时30分之前投标人持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三门峡市大岭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招生办院内)换取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 15:00 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与采购综合网》 上发布。
九、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卢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2990267 0398-7872238
招 标 人:卢氏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623987115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大岭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招生办院内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003982293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