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桂东县沙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桂发改发【 2014】 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及自筹,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桂东县沙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
2.工程概况:该项目施工建设投资约 4800万元,污水收集范围为 5.0平方公里,配套管网 26公里;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约 31.4亩,厂内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泵站一座,污水处理规模 0.5万 m 3 /d(远期 1.2万 m 3 /d),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 B标准。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财政补助。
4.招标范围及后续服务工作: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协助评审),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设计周期:
a.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并提交相关设计基础资料后 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b.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并或批复后 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7、设计要求:符合设计合同任务书,国家规范要求,成果资料完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允许资质挂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并配备相应专业执业人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5投标申请人近 3年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不小于 0.5万 m 3 /d)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 不接受 网上报名。
3.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持以下原件:①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设计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记录);④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⑥提供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近 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⑦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3.3报名时间:
3.4报名地点: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5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6:00 将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从各投标人的相关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备注栏中注明桂东县沙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设计),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5 月 16 日 15: 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0735-8628451。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 36号
联 系 人:陈国雄
电 话: 18073548323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 2栋 3单元 405室
联 系 人: 资马榕 周晶
电 话: 0735-2221398 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