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 | 登招[2013]033--1号 |
招标人 | 登封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登封市于村至庄子沟等四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 |
层 数 | 0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型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登封市东区 |
公告详情 | 登封市于村至庄子沟等四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登招【2013】033—1号 项目编号:XHTC-GC-2013-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于村至庄子沟等四条公路建设项目己由 登封市发改委 以登改【2012】36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登封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二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登封市于村至庄子沟等四条公路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登封市东区,全长5436.887米,其中:韩纸路(韩村——纸坊)宽30米,长1284.409米;庄于路(庄子沟——于村)宽40米,长1816.049米;顾花路(顾家窑——花楼西沟)西段宽30米,长1080米;顾花路(顾家窑——花楼西沟)东段宽30米,长1256.429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涵、给水、雨水、污水、照明、通讯、电力、交通工程、管线等。 2.2招标范围: 施工二标段:庄于路(庄子沟——于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计划工期:37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2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201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 企业业绩要求:自201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施工标段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6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应到河南省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获取《进豫备案介绍信》。 3.7非登封市企业,需提交登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备案手续。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报名。所有报名企业需到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工程科备案。 4.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⑵营业执照(副本);⑶资质证书;⑷安全生产许可证;⑸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⑹企业业绩证明(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份;⑺省建设厅备案手续(省外企业提供);(8)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非登封市企业提供);(9)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上述资料带原件审查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前来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时间及购买地点: 同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 5.2 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 50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登封市颍河路与纪念馆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371-6281901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 联 系 人:韩威 电 话:0371-69105999-888 传 真:0371-65826268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 (电话: )的 (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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