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郑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龙湖镇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龙湖镇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新财购 -2014-79
2.3工程地点:新郑市境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标段。
第一标段: 3座垃圾中转站建设;
第二标段:购置可卸式垃圾车一辆及可卸式垃圾箱三台。
3.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2第一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第二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报名企业可以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出面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是制造商的,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 8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万元人民币,且代理车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8000万元人民币。
4.定标办法:
本项目第一标段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第二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5.报名须知:
5.1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他在建项目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授权书、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5.3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5.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叁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 :贰万元人民币。 2014年 4月 28日 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9.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9.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网、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371-625790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
电话: 13333866099 0371-69908099
12.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