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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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4-16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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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泥处理产业化发展步伐,亳州市人民政府计划以特许经营方式建设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项目。经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商代理,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2、招标编号:BZGC2014092

3、项目模式:特许经营模式

4、项目建设地址:

亳州市十河镇卞铺村。

5、项目内容:

亳州市政府方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在亳州市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全部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亳州市人民政府。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自本项目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同时,须考虑到垃圾焚烧发电厂与污泥处理厂的衔接配套工程,以实现污泥的焚烧处理。考虑到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期较长、亳州市污泥的现状和环保方面的要求,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商业运行前,先行建设和运营污泥临时处理设施。污泥临时处理设施的具体工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处理后污泥的含水率降至60%以下),污泥处理厂项目开始运营后内,处理后污泥运送至政府方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商业运营后,中标人须将污泥进行焚烧处理。对于污泥处理工艺转换方案、相关设备改造及投资成本由投标人结合以往经验,自行统筹考虑。

6、项目服务内容:

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1)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炉排炉工艺),主要处理由政府方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亳州市城区及谯城区各乡镇的生活垃圾,并进行上网供电;(2)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亳州市污泥处理厂,主要负责处理亳州市国祯污水处理厂、亳州市涡北污水处理厂及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不含亳州市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内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并承担亳州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运输费用,运输距离为 30公里 ,其他污水处理厂自行承担各自产生的污泥的运输工作和费用;(3)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商业运行前,对亳州市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临时处理,具体工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商业运行后,再将污泥临时处理工艺转换为焚烧工艺,对污泥进行焚烧处理;(4)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截止后,项目公司将亳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施、污泥处理厂项目设施及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无偿、完好移交给亳州市人民政府。

7、项目规模及工艺要求

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设计规模为600吨/日,远期规模为1200吨/日,采用炉排炉工艺,主要处理亳州市城区及谯城区各乡镇的生活垃圾,进厂垃圾为未分选的城市生活垃圾;亳州市污泥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泥200吨,近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泥100吨,进厂污泥含水率约8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商业运行前的临时污泥处理工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开始商业运行后的污泥处理采取焚烧工艺。

8、工期要求

自正式签定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18月内完成建设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设计及施工,通过验收并达标运行;政府方将协助项目公司开展各项前期工作;

自正式签订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亳州市污泥临时处理设施,通过验收并达标运行。

9、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法律法规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贰 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 2013年12月31日 ,净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 贰 亿元或等值外币;需提供2013年会计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核准)的财务报表;

(2)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全资或控股)建设或正在运营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至少一个,若为在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厂房及相关办公楼)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必须完成。以上业绩需提供《特许经营协议》和业主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14年4月22日 17:30时止(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网上报名期间,潜在投标人需纸质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信誉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佰贰拾万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5月21日9时30分 整(北京时间),以文件到达递交地点的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后,招标方将不接受任何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 455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

13、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为 2014年5月21日上午9时30分 整,

开标地点为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14、重要说明

1、本项目各标段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初步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后进行报名。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拟入库企业请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gov.cn),认真阅读《亳州市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及须知》、“企业入库申报须知”和相关文件资料,点击“会员业务系统申报”栏目,查看“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入库。入库资料填写完成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0558-5123662;张敏,联系电话:0558-5123685。

3、本项目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图纸、清单、澄清和补充说明等,以上资料如果有均可下载)。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徽商银行、东亚银行、中信银行、河北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操作流程请到下载中心查看会员操作使用手册。

15、联系方式

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亳州市南部新区紫苑路

联系人:温主任

联系电话:0558—5996580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吴若、崔巍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849、842

重要提示:

1、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提交投标文件,并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本招标文件附件包括《特许经营协议》、《污泥处置技术规范书》等。

3、政府方(或招标人)应完成的前期工作包括:本项目场地征迁工作以及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相关工作(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的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按实支付)。

中标人应完成的的工作包括:

(1)负责本项目的相关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工程量清单等的编制和报审等;

(2)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在特许经营期内接收政府方提供的垃圾和污泥,提供垃圾和污泥处理服务;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商业运行前,对亳州市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临时处理,具体工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商业运行后,将污泥临时处理工艺转换为焚烧工艺,对污泥进行焚烧处理;

(3)在政府方的协助下,与电力公司签订《供电协议》,进行并网发电;

(4)在特许经营期内运营、维护亳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

(5)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泥处理厂全部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亳州市人民政府。

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参与本项目的各种风险,并审慎评估此等风险。上述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其他

(1)中标候选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信息将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

(2)招标单位可能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公示,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请按要求提供。

(5)对于网上报名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网上系统,查看或下载有关项目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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