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永昌南路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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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04-1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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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桂永昌南路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容桂永昌南路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桂永昌南路道路改建工程 已由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顺规资(容)字【 2014 】 2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容桂街道财政划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157.00( 万元) ,工期: 120 日历天 。

2.2本工程位于容桂街道东部中心区,新建桂洲医院西侧,为新建道路,本路段已进行场地平整,平整标高约为2.75m。道路全长217.441 m,路宽21 m,包括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绿化和照明工程:

2.2.1道路断面布置为: 3.5m人行道+0.25m路缘带+6.5m 车行道+0.5m中间带+6.5m 车行道+0.25m路缘带+3.5m人行道=21m。

2.2.2道路工程:车行道沥青砼路面面积约2949.0m 2 ,人行道仿花岗岩铺装面积约1490.0m 2 ,侧石长度约为857m。

2.2.3排水工程:包括DN300HDPE双壁紴纹管铺设131 m,新建雨水口17个,安装雨、污水井盖28个。

2.2.4交通标线工程:本路段标线采用热熔型反光标线,本次设计包括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人行横道线、箭头、交通标志板及交通标志杆等。

2.2.5照明工程:配电箱,电缆及配管敷设、电缆井、接地装置安装,相关的土方挖填。LED光源灯具及灯杆等所有照明设施为承包方负责。

2.2.6绿化部分:包括移植乔木、种植土回填68m 3 ,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按相关规定不需办理年度综合考评的除外)。

3.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审查除外,采用后审办法)。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至 201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文窗口报名。地址: 容桂宏业路12 号二楼 。

5.2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至 201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容桂宏业路12号二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银行:顺德农行大良支行, 户名:董洁卿,帐号:44-46370046001423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4月28日 上午9:30 ,地点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 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http ://www.sdcin.com.cn )的“镇街公告栏”及容桂人民政府网( http://www .ronggui.gov.cn ) 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 及容桂人民政府网( http://www .ronggui.gov.cn)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收标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查核对。如果在核对时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核对后即可离场。

10.4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广东省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或广东省外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757-28381006

传 真:0757-2638722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邮 编:52830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燕辉

电 话:0757-22660866

传 真:0757-22662277

地 址:大良凤山中路三号弘越中心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电 话:0757-28381273

2014年4月10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doc

附件: 评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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