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4/9 | 公告号: | 2014-001s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 | ||
工程地点: | 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 |
招标工程类型: | 供水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259.97万元 | 工程造价: | 2828.14万元 |
结构形式: | 砖混 | 工程规模: | 大中型水利工程 |
计划文号: | 青岛市财政局青财农指〔2013〕29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邓云明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84131033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人民政府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邓云明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84131033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宋晨健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8661979456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水源工程:陡阳水厂水源为张家楼陡阳水库,敷设dn280原水PE管道233米;下村水厂水源为张家楼下村河水,新建橡胶坝1座,新建大口井1处。(2)水厂工程:新建陡阳水厂设计规模为3000m3/d,新建下村水厂设计规模为1800m3/d,出水水质满足国家现行生活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3)输配水管网工程:敷设水厂至各村输配水管道共51847米。(4)村内管网改造:改造25个村村内管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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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一、二、三、四标段均为:(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2)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外地企业入青备案证书。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一、二、三、四标段均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界定一标段:上五年度(自200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二标段:上五年度(自200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三标段:上五年度(自200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四标段:上五年度(自200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5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2014年4月9 日9时至2014 年4 月15 日16时,在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4年4 月 16 日9时至2014年4 月22 日16时请到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同时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无记名购买施工图纸和技术标书封皮(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图纸费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缴纳)。本工程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2014年5 月6 日09时30分(拟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开标会现场,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原件为准,其中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青岛市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执业印章的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水利工程专业的,可提交本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及承建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入青备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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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 | |||||||||||||||||||||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名单开标时才能获知,若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家数,造成的流标、废标,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之前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项目严禁挂靠、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或确认中标无效,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6、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7、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工程四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得一个标段。若开标后经综合评审,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招标人将按照标段开标顺序选择开标排序最前的标段为中标标段。本项目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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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14年4月9日9时0分 - 2014年4月15日16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