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的委托,对乐从镇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第二批)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LCCG2014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从镇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第二批)监理服务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乐从镇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第二批)监理服务 |
1项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 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 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提供诚信手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5、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1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中第2、3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报名: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4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4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光盘内“ 投标确认书” 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0757-83939009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项目联系人: 庞先生 电话: 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 联系人: 韦先生 电话:0757-28856022 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757-28331525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