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4-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诸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镇乡(街道)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权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各标的内容为下表(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标一 |
陶朱片区垃圾集中清运权 |
1.412 元∕吨·公里 |
标二 |
大唐片区垃圾集中清运权 |
1.412 元∕吨·公里 |
标三 |
浬浦片区垃圾集中清运权 |
1.412 元∕吨·公里 |
标四 |
店口片区垃圾集中清运权 |
1.412 元∕吨·公里 |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
3 、具有“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4月2日-2014年4月1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4年2月22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万 元。
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4月22日上午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诸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平
联系电话: 0575-87014585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吕铁钧
联系电话: 0575-87253015
传真: 0575-87221107
诸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