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2-149-12 |
临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2]99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项目建设规模为9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其中一期工程新征建设用地5.5849公顷,新建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干管13.46公里,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总投资2.427905亿元、总投资约为2.42790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临海市汛桥镇道头村 ,计划于2014 建成。项目业主为临海市江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临海市江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临海市江南污水厂一期工程综合自控工程 1、标段内容:标段内容:临海市江南污水厂一期工程综合自控工程,工程包括污水厂生产控制系统、中控室系统、在线仪表系统、视频监视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污泥脱水系统、加药系统及实验室设备、2#提升泵站工艺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等。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1500万元;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资格条件:(一)投标人: 1、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企业任命书; 3、“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自控工程的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交) 工验收资料,原件备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过变更),在原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活动。【本条所称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之日止】;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具有单个合同不少于15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自控工程的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交)工验收资料,业绩证明材料中以竣(交)工验收资料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业绩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原件备查】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类(或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法院的判决书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4年04月01日 至2014年04月08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8号位 招标人地址:台州临海市汛桥镇道头村 联 系 人:卢杰 联系电话: 0571-87630257、 057685015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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