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环发污水总管改造工程用钢管及配件(含防腐)采购 项目的公开 招标公告(第二次)
公告日期:2014年3月 2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就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环发污水总管改造工程用钢管及配件(含防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
二、招标项目概况 (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根据绍兴柯 桥排水有限公司环发污水总管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需采购一批钢管及钢制件(后附详细清单),估计所需费用为 35 万元;为保证采购的公开 、公平、公正,建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具有钢管生产资质的企业 (需提供钢管生产许可证);或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并且由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的钢管生产企业授权的经营企业(需提供钢管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4年3月 25 日至2014年3月 2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00
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 号(现代大厦)
标书售价( 元):每本 1 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 2014年 3 月 31 日 14 时 3 0分
六、投标地点 : 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 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 : 2014年 3 月 31 日 14 时 3 0分
八、开标地点 : 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 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 元。 开标会议的资格审核时提交(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交给采购人 )
十、其他事项 :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若投标人为钢管生产厂家须提供:钢管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及钢管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逐页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若投标人为钢管代理商须提供:钢管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钢管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钢管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逐页加盖钢管生产厂家公章 )、销售代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逐页加盖销售代理单位公章 )。
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家,将组织重新招标。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
联系人: 韩炜黎 联系电话: 0575 -855884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柯桥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
联系人:金国祥
联系电话: 0575- 85569077。传真: 0575- 8556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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