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坊前龙头河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莒南县坊前龙头河污水处理厂,委托代理单位为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莒南县坊前龙头河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莒南县坊前镇驻地;
2.3.工程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总规模 1万吨 /天;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期内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内容;
2.5.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分别是第一标段:勘察标段;第二标段:设计标段;
2.6.服务周期:勘察周期为 15日历天、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标段:
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参与本标段投标的企业,须到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协调有关事宜后方可报名。
3.2设计标段:
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参与本标段投标的企业,须到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协调有关事宜后方可报名。
请具有相应投标资格并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 2014年 3月 25日 -2014年 3月 31日每日 9: 00-11: 30, 14: 00-16: 30(节假日除外)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或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26号齐鲁大厦 2106室)报名。
4.投标报名需携带以下证件:
4.1勘察标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勘察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
4.2设计标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
以上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 /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凡资格合格的单位,请于开标前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 勘察标段 1500元、设计标段 5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7.2 递交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8.1.单位: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266740385 0539-8116058
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