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范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已由 濮发改城市【 2013 】 434 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范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范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范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范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院内
3.工程规模:建成后处理规模达到每天2.5万吨处理规模,并从一级B提标到一级A排放标准。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项目投资:约25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社会保险。
3、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业绩,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带身份证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项目总监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
4、委托人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5、出具拟派项目总监的无在建承诺书;
6、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企业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一份;
注:报名时授权代理人出示以上报名时携带资料的原件,须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范县白云宾馆,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新安
联系电话:13781362850
招标代理: 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桢
联系电话:1893781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