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排水管网打通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镇交建【 2014】 GK— 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平县排水管网打通修复工程,已由镇财采购 [GK0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平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已确定,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概况: 镇平县排水管网打通修复工程通过对断头的污水管网打通、对直排入河道的排水口截污,实施雨污分流和将东干渠河水引入护城河等几项工程的实施,使 207国道城区段、镇菩路污水流入已修管道内,保证路面洁净,使护城河、西三里河、一里沟水面变清,解决目前臭水沟的局面。(详细工程量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
2.3工期: 120日历天。
2.4项目建设地点:镇平县城区。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期间 )
3.4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5外省企业应提供进豫备案证明;
3.6本项目投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以上第 3.1至 3.5款查验原件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 100米路北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投标企业资格核对(填写报名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合格的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 1000元 /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送时间另行通知。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企业通过书面形式提出。
本项目电话: 0377-65963380
5.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资料
所有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期间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外省企业进豫应提供备案证明; 2012年 1月 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予以没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镇平县建设局
日期: 2014年 3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