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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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03-2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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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津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延津县王楼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县财政匹配、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25号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延津县王楼乡境内。

2.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苑社区道路及内部管道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燕都路污水、雨水管道建设工程;

第三标段:景观河治理南段建设工程;

第四标段:景观河治理北段建设工程;

第五标段: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

第六标段: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第七标段:燕都南路建设工程;

第八标段:燕都南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第九标段:监理标。

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程;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工作。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本单位员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中级以上职称,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 ) , 且具有类似工程的工作经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本单位员工)须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的工作经历;

本次招标每个施工企业最多可以对其中2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投标人只能选择标段序号在前的一个标段中标。

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职称。

4.3企业2011年2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财务、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4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4.5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须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施工标段: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证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011年2月1日(时间以合同订立时间为准)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业主评议表;施工现场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岗位证书原件。

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本人到达现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我们将不予接受报名。

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2011年2月1日(时间以合同订立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有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或业主评议表;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2人及以上持有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含总监),至少有2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所涉人员(施工标段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及五大员;监理标段指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建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3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09]31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提供进豫备案相关证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4施工标招标文件售价施工800 元 /标段,图纸 500 元 / 标段 ,监理标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大河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王楼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949636258 电话:0371—65992326

9、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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