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DZB-HB-1403-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采购垂直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项目 已由淇滨环卫文【2014】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 落实,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采购垂直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项目
2.2、招标编号: JLDZB-HB-1403-CG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总投资额:约109万元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所有项目采购设备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6、采购内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垂直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2台;采购密闭车2辆。(所需的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维护等内容)
2.7、工程地点:1.淇滨区华夏游园室内垂直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桃源小学东室内垂直压缩式垃圾中转站。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 8 000 万 元及其以上的法人企业(生产厂商),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2011年-2013年承接过100万元及其以上的采购项目(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3、投标人及主要设备生产厂均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公告内产品,提供可供买方办理环卫专用车牌照完整资料、单据和证明文件和国家免征公告
3.5、在河南省内设有服务站或授权的网点,确保在2小时内对业主的故障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修复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地检察机关出具证明材料)
3.8、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行业许可证
3.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项目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第三项所述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验证,提交加盖制造商、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 套)。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4 年3月20日至 2014 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30 时 至 17 时30分,到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淇滨区桐花巷新东方学校306房间)报名。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503926166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392-2233000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