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集成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规模: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0万m3/d,最大流量10833m3/h。
2.2工艺流程:
二级处理:多点进水改良A/A/O工艺
深度处理:高效澄清池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
出水前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
2.3招标范围: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所需机械设备的供货;仪表、监控系统和自控设备供货、安装以及系统集成;设备单机调试和联机调试。
2.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为 :京哈线铁路以西、长春监狱以东、甲八路以南,距北四环路0.5Km处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到货.设备进场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联机调试。 3、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均可就上述内容进行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具有已投入使用的10万吨(及以上)类似工艺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
5、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准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投标申请人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4年3月12日至2014 年3月18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3 时 00分至 16 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招标文件售价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1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的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招标采购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所列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招 标 人: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江路57号
联 系 人: 岳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传 真:043181150785 联 系 人: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