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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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1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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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杭州市 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工程 污水处理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该项目已按规定于2014年3月4日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适当缩短。根据浙财采监(2010)52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组织机构提出,可以依法延长至规定时间,否则招标组织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一、招标编号: XZCG DL20 14 -GK- 020 。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污水处理设备,一个标项,详见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

3、具有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必须具有水污染治理总承包单项)。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3月20日16时止 (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内(市心北路加油站东侧50米)] 。联系人: 张少华 电话: 13588475917。

3、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

(3)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4)诚信承诺书原件(详见第四部分);

(5)其他所需特定资料。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5000 元,以银行汇票、本票或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帐户汇出。

2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3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16时止,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4 、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3月27日8:30—9:00止 。

九、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3月27日9:00 。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 600 号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 开标1厅 。

十一、本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后未前来参加开评标活动的,将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两次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投标人将可能被采购人拒绝投标。

十二、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李小军 联系电话:18072720358

招标组织机构:张少华 联系电话:13588475917

传 真:0571-56975091

采 购 人: 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组织机构: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备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与资金结算方式有所调整,请各投标人关注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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