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门峡市湖滨区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招标人为 三门峡市湖滨区卫生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HSSG2014-012
2.2.建设地点:三门峡市大岭路南段
2.3.项目内容:污水处理站施工(站内:道路、房屋、工艺、土建设施、通风采暖、采光、保温、配电),相关设备的制造 /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工艺管线,工程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并具有熟练的从业经验;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
3.4.
3.5.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外地进豫企业报名时必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 405室。
4.3.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①资格审查表;
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
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无在建工程项目证明或承诺(投标单位开具);
⑤受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⑥ 2010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同类工程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个);
⑦《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⑧ 本地投标企业需持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违法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湖滨区检察院 518室),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违法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注:资格审查表留存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套 (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且加盖企业公章、 A4规格 )。
4.4.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领取,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整(¥ : 10000.00 元)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enan/index.htm)、《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hubin.smx.gov.cn)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卫生局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smxlh369@163.com
三门峡市湖滨区卫生局
三门峡市湖滨区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资格审核报名表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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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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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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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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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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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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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注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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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盖 章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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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意 见 |
项目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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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行政 主管 部门 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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