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萍洲东路与潇水东路)工程已由湘发改环资[2011]15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永州市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零陵区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萍洲东路与潇水东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零陵区城内;
2.3 总 投 资:约人民币300万元(具体金额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 资金来源:政府自筹资金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日起);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内容及范围:配套建设城市主污水管道约1300米。(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要求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督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出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 以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3年度连续6个月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到现场参加投标。否则,不予受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站: http://www.yzztb.org/ 上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27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及开标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零陵区萍洲西路,零陵区投资商服务中心四楼)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3 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Email: 513302990@qq.com ),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yzztb.org )上招标答疑专区以公告形式发布。
9. 发布媒体 :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办。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局
地 址:零陵区潇水中路169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037499528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零陵区潇水中路往柳子大酒店方向30米处
联系电话:0746-6323899
联 系 人: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