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海宁市西部二三级供水管道一期工程—盐仓之江路(二号直河-创智路)、创智路(依江路-之江路)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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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03-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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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度海宁市西部二三级供水管道一期工程—盐仓之江路(二号直河-创智路)、创智路(依江路-之江路)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4 年度海宁市西部二三级供水管道一期工程—盐仓之江路 ( 二号直河 - 创智路 ) 、创智路 ( 依江路 - 之江路 ) 段 已由 /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海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014年度海宁市西部二三级供水管道一期工程—盐仓之江路(二号直河-创智路)、创智路(依江路-之江路)段:项目涉及DN600球墨铸铁管

554米 ,DN400球墨铸铁管 49米 ,DN300球墨铸铁管 229米 ,DN200球墨铸铁管 20米 ,DN150球墨铸铁管 55米 ,DN100球墨铸铁管 42米 ,D630*12螺旋钢管 33米 ,D325*8无缝钢管 2米 ,D219*8无缝钢管 8米 ,D108*6无缝钢管 7米 ,φ1800蝶阀井2座,φ1400阀门井2座,φ1200阀门井11座等。

2 、本工程概算(建安部分)约 110 万元。本工程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二 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不分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 “ 母公司 ”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至 2014 年 3 月 12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0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 不计利息 ) 。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市自来水大楼 4 楼   地 址: 海宁市文宗南路 98 号汇银商务楼南 4 楼 403 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高  先生   联 系 人:  马  先生

电 话: 689035 电 话: 0573-80709920

传 真:    传 真: 0573-80709920

 

 

 

 

附件: 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 类似工程 1 个及以上(合同造价要求 50 万元以上的给(污)水工程 ) ; 以上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可三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原件备查)

5

建造师资质

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 资格 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安全员应具有“三类人员” C 类 证书

1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至少二个岗位,其中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安全员应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

流动资金

具有20万(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提供财务承诺书。

8

进嘉施工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

没有被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时

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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