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项目主业委托,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现将有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审批编号:LACB(2014)第520号
采购编号:LAZCG2014-018C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整改工程增加项目
预算控制价:¥435445.97元
项目业主: 隆安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采购文件。
三、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隆安县城西路18号旧政府大院);售价:相关文件售价请咨询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石工0771-6529586传真:0771-6529586。
四、截标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18日9时30分
五、开标地点: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项目业主联系方式:谭先生 18677953157
七、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具有以上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八、报名要求: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到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013年注册建造师本人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区外来桂施工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外地来邕施工企业须提供《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请项目经理(建造师)与业主单位联系勘查现场后报名)
2、 请将行贿档案查询材料以word的格式发送至隆安县检察院行贿查询邮箱 2927177614@qq.com (材料以原件为扫描件,不得弄虚作假),联系电话:13617815556(方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