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德县广宁路(熙春河段)、纬三路(经五路交叉路口)、纬五路(经七路交叉口段)、纬五路(政府段)管网修复工程 已由 广德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邀请在广德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合格的单位 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 广德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零星污水管网及检查井修复。
2.3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履约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于 2014 年 3 月 5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0 日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广德县招投标中心网站( www.gd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4 年 3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广德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13856350187
联 系 人:张苏锟
办 公 地 址:广德县桃州路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0563-2210580 、 13956599506
联 系 人: 王超
办 公 地 址:广德县茗桂小区 D5 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