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仓房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A00)2014-0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仓房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己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宛发改地区[2014]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淅川县仓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仓房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淅川县仓房镇镇区正北方向1.5公里处的荒沟内
2.3工程概况:新建一座库容为5.99万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日处理20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相应的生活辅助设施及办公设施,日处理垃圾8吨。工程总征地59亩,其中填埋库区占地27亩,生活管理区及污水处理区占地5.11亩,道路及其他占地26.89亩。工艺为卫生填埋工艺。
2.4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
5)信誉要求: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开具证明时间为发布公告当日之后);
8)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开具证明时间为发布公告当日之后);
9)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10)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职称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报名投标者,请与 2014 年 3月 7 日至 2014年 3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施工招标文件费每份售价1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仓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156037701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371-60151835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