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县污水生态处理厂化验分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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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辽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公告
沈阳辽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沈阳市辽中县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X)2014-0021)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相关投标人做出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报价文件(www.sy-procurement.gov.cn报价文件可下载),并将该文件于2014年3月11日16点00分之前报送至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要求及数量:详见附表。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暂定)。 3、交货地点:沈阳市辽中县内(采购人)。 4、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及项目验收清单由采购人付合同总价款90%,余款三个月凭采购人出具的反馈报告支付。 5、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价格,包括所购产品的单价、总价、运费、安装调试、培训费等。 6、报价价格有效期:从2014年3月3日算起(7)天内有效。 7、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本网站的中标信息中公布。 8、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标书上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必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用不退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副本可复印。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清晰,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否则将有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要求年检的文件须明确反映年检记录;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3)因投标文件不合格而导致的废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构成 (1)沈阳市辽中县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号:LZ(X)2014-002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注:法人必须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方能有效); (3)投标报价表总表(大、小写)、明细表(加盖公章)(必须明确列示出最快交货时间且每页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5)技术条款偏离表( 如果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已停产或已断货,则可报其升级产品或性能、规格相近产品,但必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详细列示出具体差别)。 (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必须说明:产品符合质量检测标准、是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质保期限、免费上门服务及执行产品"三包"具体承诺 (13)技术文件(文字资料、彩页、数据、图纸、说明书、检验报告等) (14)如需其它资质文件由项目经办人另行通知。 10、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被接受,我们将即刻通知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未被接受,我们将欢迎您继续与我们合作。 11、联系电话:024-87894033;27880399;传真:024-87894033 12、联系人:李晟 13、地址:辽中县中心街60号(辽中县党校院内,核算中心楼上三楼交易科) 14、邮编:110200 沈阳市辽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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