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萝岗厂应急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萝岗厂应急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DACG2014GK0202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3月04日至2014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GDDACG2014GK0202。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萝岗厂应急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9903(环境治理类)。
- 采购预算:165.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为辖下的广州开发区萝岗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萝岗厂”),采购一批应急污水处理药剂,分别为5个月生产的总用量的乙酸、聚合氯化铝(PAC)和聚丙烯酰胺(PAM),预计用量乙酸约为260吨,聚合氯化铝(PAC)约为210吨,聚丙烯酰胺(PAM)2.2吨(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必须就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报价)。
- 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全部三种产品经销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
3、若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广东省内的,要求具备在广东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专职的服务人员和仓库。(必须提供服务机构注册资料和办公用地租赁合同,人员名单及仓储租赁合同);
4、投标人2011年至今在广东省内必须独立完成至少1项处理规模为25000吨/日或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供货项目业绩(含乙酸或聚合氯化铝或聚丙烯酰胺),须提供供货合同、销售发票和用户方开具的证明;
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专业的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①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
②有效且已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
④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⑤产品经销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复印件(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原件备查);
⑥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的供货合同、销售发票和用户方开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⑦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3月04日起至2014年03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83号803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020-3846767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志东 | 采购人联系人: 陈伟华 |
电话:02038467671 | 电话:82261267 |
传真:02038467671 | 传真:82099913 |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 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路1号 |
邮编:510510 | 邮编:5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