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XR-GC2014-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小河流蛤蟆河辉南县抚民镇区(拦河坝至污水处理厂)段治理工程(一期) 已 由吉林省水利厅以 吉水技[2013]1321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辉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星瑞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 内容
本工程位于辉南县抚民镇。
招标内容: 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 : 2014 年4 月20 日 至 2014 年12 月30 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 独立法人资格;
(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 3 )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 4 )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 5 )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 http://slt.jl.gov.cn )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 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 (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 30 分至下午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4 月 9 日 上午 10 : 00 ,地点为 吉林省政务大厅 6 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水利厅网站》、《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辉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
君圣
联系电话: 0435-822144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庆华
联系电话 : 0431 -8168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