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吴家乡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已由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锦发改发[2014]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吴家乡吴家村东侧,距吴家乡2.5公里,占地面积7.03公顷。
2.2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总库容65.85万立方米,服务年限为15年。
2.3招标范围:北镇市吴家乡生活垃圾处理场设计
2.4服务周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2 月 28日至 2014 年 3月 4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4.4 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 1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 时30 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4 年 3月 21日上午 9:30 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 其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镇市新区建设大厦619室
邮 编: 121300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0416-6698312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3段19号凯旋大厦A座28楼93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0416-2826088
传 真: 0416-282608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
网 址: www.jzc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