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启动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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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0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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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启动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服务项目

GES-2014022600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启动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2012]161号、顺规资[2012]164号、顺规资[201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81(万元),工期:365(天)。

本工程位于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启动区,为新建市政道路项目,道路等级包含城市主干路与次干路,其范围包括杏高一路、杏赞四路、杏赞七路市政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雨、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不包括绿化工程、及人行道工程。项目估算约8000万元。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启动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及结算等工作)及相关技术支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3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2 月 27 日 至 2014 年 03 月 05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2 月 27 日 至 2014 年 03 月 05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03 月 20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6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资格进行审查,改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拟派项目总监: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26362871

传  真:0757-26362871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健 李英亮 苏锡坚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6368680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2月26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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