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徐州建邦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徐州市丁楼净水厂工程建设监理 | |
工程地点: | ||
项目批准机关: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代理机构: |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2/27 9: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4/2/27 17:0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 |
联系人: | 蒋昊 | |
联系电话: | 0516-80802220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2/17 17:33:00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4/2/21 17:00:00 | |
公告详细内容: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建邦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丁楼净水厂工程建设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工程规模:总投资为8572万元。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新建取水泵房、制水流程构筑物、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3)招标范围:徐州市丁楼净水厂项目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住建部颁发的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资格。 (3)投标申请人自200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监理工程(类似工程指在建或已完工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再生水厂工程、自来水水厂工程或净水厂工程,以合同信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之前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回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2月 17日至2014年2月21日。 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新城区镜泊西路)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4 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处 (新城区镜泊西路)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8、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到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及所报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3)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所报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7)未在徐州市承接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承接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9)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9、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1)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1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水务局 联系人:胡 杰 电话:0516-80802305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蒋 昊 电话:0516-80802220 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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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