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道路项目-支纵一路、支横二路B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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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2-1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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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道路项目 - 支纵一路、支横二路 BT 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道路项目 - 支纵一路、支横二路 BT 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资【 2013 】 19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道路项目-支纵一路、支横二路BT项目
2.2、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3、工程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为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道路项目-支纵一路、支横二路BT项目,工程投资额约为2300万元。支横二路(K0+12.653~K0+610)长约600米,宽约12米,支纵一路(K0+020~K0+348.391)长约350米,宽约20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工程)、交通、照明、电缆沟、污水排水(含敷设II级钢筋混凝土管d300~d1200等管道及其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本项目施工采用BT(建设—移交)形式招标,中标人负责进行投(融)资、项目施工、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任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给招标人接收和使用,由招标人根据协议向中标人分期支付建设投资。
2.4、工期: 150 个日历天。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的形式进行承包,包工包料、
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工程量按实结算。
2.6、评标和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2392989.70元 。投标最高报价值为 22392989.70元 。投标
报价不能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否则作废标处理。
2.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
2.9、项目回购:
1) 项目回购金额= 项目投资本金(为经审核的工程结算金额)+ 回购期投资回报+ 建设期财务费用;
2) 回购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分2年完成回购;
3) 回购方式:2年等额投资本金回购(即每年回购金额为项目投资本金的50%,每年回购一次,共分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回购一次;
4) 回购期投资回报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两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固定加上1个利率百分点作为回购期投资回报的计算利率。在回购期,以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未偿还承包人的投资本金为基数,依据回购期投资回报计算利率及资金占用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至支付完毕最后一笔回购款项为准,在回购期每年计付一次投资回报;
5) 建设期财务费用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两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固定加上1个利率百分点作为建设期财务费用的计算利率。在建设期,以中标人按投资计划实际投资到账确认的累计资金为基数,依据建设期财务费用计算利率及资金占用时间计算建设期财务费用,从第一笔资金投入到账开始起算(不计复利)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在建设期每季度计付一次财务费用(季度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在中标后,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任务。
3.1投标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 或以上 ) 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7 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提供所有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注:本项目拟投入的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并且必须为未被锁定的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外的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手续,查询网址为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和本次拟派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的网页打印件。
3.10投标人企业业绩满足要求: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至少一项单项工程造价为1700万元(或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为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且提供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当地工程交易中心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
3.11 信誉、履约情况,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a)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
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b)企业近三年内(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
c)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并且在同一年度周期内没有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
d)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对评
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12投标人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附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并且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在资格后审时,除有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
3.1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2 月 7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4.1.5、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6、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并且必须为未被锁定的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1.7、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凡报名合格的申请人都是本工程的正式投标人。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2 月 7 日 17时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联系电话:0757-87793282)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sggzy.ss.gov.cn/ )、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 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联 系 人:
陆先生
联 系 人:
陈小姐、李先生
电 话:
0757-87803228
电 话:
0757-87793282
传 真:
 
传 真:
0757-87793281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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