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兴宁市石马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委托编号: ZZ91400116)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ZZ91400116
2.项目名称:兴宁市石马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3.采购内容:地埋升降式压缩垃圾站(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1套(详情参阅本询价文件)
4.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元整(¥ 235,000.00)。
二、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报价人是所报设备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备件库,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本地化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技术服务;
4.报价人具有专用汽车生产资质,能够生产本次招标垃圾站设备所匹配的垃圾转运车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4年 2月 12日至 2014年 2月 1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11: 30,下午 2: 30~ 5: 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栋三楼大会议室。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询价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 150元(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 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售后不退。
5.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4年 2月 20日下午 14: 30~ 15: 00;
2.报价截止时间: 2014年 2月 20日下午 15: 00;
3.评审时间: 2014年 2月 20日下午 15: 00。
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5.评审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请将合同原件及副本各一份提交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采购人名称: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采购文件编制人:梁琮林
联 系 人:丘小姐
电 话:( 0753) 2200228
传 真:( 0753) 2270818
地 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栋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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