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松岗河水质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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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2-13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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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SSZ-2013G142

狮山镇松岗河水质综合整治项目

2

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一家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负责狮山镇松岗河水质综合整治项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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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供应商至少具有以下五项资质之一:

①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

②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污染修复工程)乙级或以上;

③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乙级或以上;

④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处理)乙级或以上;

⑤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证书等级:自动连续监测(水)正式)。

3. 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以下五项资质之一加盖公章复印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①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

②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污染修复工程)乙级或以上;

③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乙级或以上;

④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处理)乙级或以上;

⑤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证书等级:自动连续监测(水)正式)。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采购预算

大写:壹仟叁佰零叁万玖仟叁佰肆拾伍元伍角八分(小写:¥13,039,345.58元)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采购文件公示: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30日(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25日至2014年1月30日(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狮山镇中心城区博爱路10号,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6680001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报名前须先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款项来源: SSZ-2013G142 招标文件费

缴费金额:¥300元。

注:缴款单上“缴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应填写单位名称等信息。

如采用网上银行划款,须将证明页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

6

咨询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咨询答疑会,如有疑问,可在文件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7

提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2月1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狮山镇中心城区博爱路10号,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开标室。

逾期或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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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人民币13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开设统一账户,实行专账管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规定账户。

9

开标会

开标时间:2014年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狮山镇中心城区博爱路10号,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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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名称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邮 编:528000

网 址:http://www.gdhualun.com/

联系人:陈先生、杨先生,电话:(0757)83284195,传真:(0757)83120345

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4195

工作服务时间: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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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名 称: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分局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57) 8668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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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

监督电话:(0757)8668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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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服务费

收费标准: 中标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中标服务费按中标总金额的1.5%计算;100万到500万的,按0.8%计算。中标总金额500万-1000万的,按0.45%计算,1000万-5000万的,按0.25%计算。

计算方法: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费依据: 执行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注:中标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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